情人節,從某種意義來說,真是多鬼餘的。
沒有情人的,強調了空洞,徒添了悲傷;有情人的,抓破頭皮大灑金錢;有情人又沒得一起過的,又要生氣一場寂寞一場。讓情況更糟的是,本來為了紀念St. Valentine與其情操的情人節,現今只是純粹的一場消費。
我與丈夫沒有慶祝情人節的習慣,當街上開始充斥粉紅色的商品,我心裡反而掛念起單身的朋友來。自己曾經孤單曾經傷感,那份疼痛至今沒有忘記,這一刻,惦念剛剛回復單身的幾位好友。
有時候,已婚的身份讓身邊未婚的朋友誤以為我們上了岸、得了道、成了仙,殊不知婚姻中的關係跟拍拖時一樣需要時時刻刻努力經營、認真栽種,而婚姻中的寂寞,比起單身的寂寞,又是另一種深刻。最近一位朋友分享說男朋友不解溫柔,不曉得如何好好過情人節,那一刻我情不自禁告訴你,其實啊,我們都是殊途同歸,當你結婚了,還過什麼鬼情人節嘛。這只是早晚的問題。
許多年前,看過一篇關於情人節的小文章。作者向天下情人懇求,情人節那天別要上街了吧,對戀人來說既然天天都可以是情人節了,何苦在這個「節日」跑出來再慶祝,害單身的人不敢出門。我讀後深有同感,因為那一天單身一人走在街上,尤其是晚上,一束束貴得沒有道理的花束在你面前飄來盪去,真的會十分不自在。婚後,不想出門的理由,卻是不想無理的給商人賺到。
明明是同一家的餐廳,一到節人情反而不准你從餐牌上挑愛吃的,硬是要你吃指定的菜,再來收你貴一倍的價錢;明明是同一家酒店,同一款自助餐,一樣的食物質素,這天去吃麻煩多付幾百大洋,我真不知道還去給人賺是什麼道理。同一件商品,加個心形圖案,來個粉紅色「別註版」,又硬是要你多付一筆錢。吃飯、上街、看電影,平日舒舒服服的享受,這個「節日」要擁擁擠擠的排隊。結果,情人節想來想去還是在家裡煮飯吃,幾乎要像過新年那樣提早買菜,免得牛排、巧克力等等與節日沾得上邊的食材也白白給人坐地起價。
雖然我不是對節日和慶祝沒所謂的女人,可是情人節這個商業化日子總是讓我變得憤世嫉俗。第一年與當時還是男朋友的丈夫過情人節,我們去快餐店吃兩份豐富的晚餐,然後去人跡罕至的馬場散步。第二年第三年都過得輕鬆,輕鬆到忘掉了,只有做他女朋友最後一年的那個情人節我們去嘗試了一切「循規蹈矩」的步驟。當時的他簡直對我的輕鬆隨性感激涕零,現在想來還是滿有趣的。
情人節將到,我還是等到商品氾濫才有意識。突然靈機一動,跟丈夫說,我們今年就不過情人節了,因為我有一個更合心意的計劃。丈夫聽完,樣子十分感動,一疊聲贊成。待我實行了我的計劃,再來報告。
願快樂的情人在情人節和其他天天日日中繼續快樂,不快樂的朋友,願你不為這個節日憂愁啊!!
這段時間,身邊的朋友不少回復了單身,也有沒法與情人過節的,因而有感而發發此牢騷。倘若冒犯了,抱歉抱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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