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本篇接續「離開的決心 (中)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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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+: 忽然要收辭職信? :+:
星期二,我表達辭職意願後八天。
當日是我的休假日。我的上司傍晚打電話給我。
這位女士在這三年間也許只打過兩三次電話給我。
我不接。她再打。我不接。我等著她在錄音信箱留言,或傳送文字訊息。沒有。
我隔了一陣,傳送訊息問她是什麼事情。她說想搞清楚我計劃什麼時候離職,並已發電郵問我。
稍微放下心的我,卻在翌日上班打開電郵時發現沒有這樣平安。
上司在電郵中如此寫:「你口頭說了辭職,卻又不交信,把我放在了很為難的位置」。
她說,她無法「照顧個案的需要」,亦「難以管理我的日程」,而且「無法處理生意上的需要」。
最後一句是:你現在是否還想辭職? 如果是,請交信。
誰放誰在為難的位置? 女士,真的可以眼睜睜說那麼牽強的話嗎?
我很生氣、覺我很不公、很委屈。
因此,在明知爭辯無用的情況下,在明知那一堆「個案需要」、「管理日程」的辭藻,
不過是隨便打著打著打出來的字,並不附帶實際意義,我還是非常非常的被震盪到。
我最不滿的是,我提早通知,就是為了好好顧及個案的需要,
不管他們死活的,明明是你們 (只要見到四次,隨便他們流失;就算生病或車禍而失約,照樣收取取消費)。
而且,怎麼可以拿了我的原委,去充當你的理由呢?
現有的個案,我想討論交接事宜,上司說沒有必要那麼早;新加的個案,我想停止接收,上司說繼續開案。
那還有什麼「個案需要」要你照顧?
至於日程管理,為免管理層一天到晚把抱怨掛在口邊,
我在逐一告訴個案我將會辭職的同時,逐一把他們預約到我的日程上,已經把日程一口氣排滿到最後。
又有什麼「日程管理」要你照顧?
說穿了,只有「生意上的需要」。想聘請新人,又不知道到職日設定在何時吧?
萬一與我重疊了,房間不夠用,新人到了也未能進行輔導為公司賺錢,卻還是會支薪;
萬一新舊人之間有空隙,哪怕是把9號房間丟空一天,都能聽見租金叮叮咚咚的付諸東流嗎?
就算有了這個解讀,我還是非常非常生氣。
回信中,我還是覺得要澄清不實的指控,即使對公司來說沒有意義。
「我要指出我以個案福祉為最高優先,這是我提前表達請辭計劃的原因。這樣可以更好照顧個案,也可以填滿日程。」
「至於交信的時機,我問了你的建議,你指出較短的通知期是更好的做法,並說四週即可。我跟隨了你的指示。」
想到上司的電郵中,唯一實際的提問:走不走? 何時走? ——我靜止了一段時間,不確定如何作答。
最簡單最安靜,是我乖乖交出辭職信。但現在猙獰漸現,我愈早交信,能工作到三月底的機會就愈微小。
如果我不交信,需要解釋為什麼我忽然堅持只給四週通知嗎?
更讓我害怕的是,公司會等不及 (老闆是個極度急躁的人),反而先發制人,向我提出四週的辭退通知嗎?
下班前,我打完了我的回郵:「我可以確定我的離職意向沒變。」
「至於日期,因為家庭中有些變動,要先等一些因素落實了,才能確實最後工作日的日期,
確定之後必定盡早提交辭職信,並確保有合符合約要求的四週通知。」
不合作運動,源於信任破產。我還怎能把自己的命運交托給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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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在權力懸殊的關係之中,「不合作運動」更多是表態,是明志,是將立場展示。
也許無法不合作到底,也無法戰勝高牆。
我這樣地回信,權當把乒乓球再來回一板,把時間多拖幾天。
如果公司的下一步棋更惡更嚴厲,我也只有就範,交出自己的辭職信,因為公司的確有權先把我辭退。
雖然在我沒有犯錯的情況下辭退我,在澳洲是不合法的;
但我又是不是有心理預備,為了現在只剩一週之差的實際離職日,而跟財力懸殊且背後有保險撐腰的公司對簿公堂?
如果不告,就只能在「被辭」與「請辭」之間做抉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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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回覆電郵尚未寄出,公司發給全體同事的郵件就出來:我們即日起聘請婚姻及家庭輔導員。
取代我的招聘廣告,已經在各大求職網站發佈。
老闆施壓於上司,上司於是向我改變了口風,要求即時交出辭職信,為的就是這一步吧;
而這份壓力尚未得出結果,我的信件仍未交出,老闆還是等不及,率先發佈了招聘廣告。
至於我的回郵,並沒有被回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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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+: 孩子視角 :+:
我一直未有跟孩子說辭職的事情。
覺得還有七週才會「真正發生」的事,對孩子來說算很久 (其實我也覺得很久...),
我打算等日子近了,再與孩子分享。
但是,這件事才過兩週,公司與我之間,已經發生了那麼多的曲折,也已經那麼大幅地影響我的心情...
我覺得繼續保持「不說」,反而好像刻意避開了孩子,把他蒙在鼓裡似的;
加上也許是我太委屈了吧,距離離職日倒數五週的那天晚上,
我在餐桌前向孩子分享了我辭職的事,和公司的離奇冷淡態度。
「就好像你有天跟老師說『我要轉校了』;老師也不問情由,也不關心你,就只說一句『好啊』。」
連七歲未滿的孩子都懂,這樣有多不合理。
「而且之後還告訴你『那我另找一個學生來我班』。」孩子說,如果是他,就哇的一聲哭出來。
我也告訴了孩子關於一下子不收辭職信、一下子想我立即交出辭職信的兩難。
「Exhausted!」孩子說。頓了一頓接著說,「唉,也不是我 exhausted,媽媽你更 exhausted。」
我最初以為孩子用錯了形容詞。
夜深一點再回想,其實孩子的直覺是對的。這真的太令人心力交瘁,而我還不以為意。
「媽媽你快點不要做這家公司吧,」孩子的總結,「然後你自己做老闆吧。」孩子鼓勵我說。
連孩子都有如此的決心呢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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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待續......)
- Mar 15 Fri 2024 13:32
離開的決心 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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